关于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公益广告有奖纠错活动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规范我县公益广告管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主流价值、弘扬文明风尚、展示国家公园城市有礼形象的作用,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面向全县开展城区范围内公益广告有奖纠错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纠错范围
开化县建成区范围内各种场合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的所有公益广告。
二、纠错内容
1.政治导向偏差。价值导向不正确,有违背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的表述等。
2.文字画面错误。党旗、国旗、党徽、国徽未按规范运用,有错别字,有标点符号错误,有语病等。
3.标语使用不规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的相关表述使用不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顺序错误等。
4.阐述解释不准确。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广告的阐述解释有误等。
5.公益广告老旧破损。张贴悬挂的公益广告有较为严重的破损、脱落等情况。
6.各种破坏公益广告的行为。各种恶意损坏、损毁公益广告的行为(对各种恶意损坏、损毁公益广告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参与方式
请活动参与者将错误的公益广告拍成图片发送至邮箱:khxcjb@163.com(破坏公益广告的行为以视频的形式发送),须注明图片(视频)反映内容所在的具体位置,并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奖励办法
1.文字画面错误、标语使用不规范、阐述解释不准确、老旧破损等错误公益广告每处奖励50元;政治导向有偏差的错误公益广告每处奖励100元;各种破坏公益广告的行为每例奖励200元。
2.同一处错误,以提交纠错时间为序,仅奖励首位参与纠错者。
3.对于同一单位在附近区域内发布的相同广告的批量错误,最多奖励300元。
五、注意事项
1.纠错内容的审查及核实由县创建办负责实施。
2.被认定为有效纠错内容的纠错人,需前往县创建办填写《开化县公益广告纠错受理登记及奖励审批表》方可领取相关奖励。
3.纠错活动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县创建办拥有最终解释权。
开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