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约谈县内三家客运企业 规范客运票价
本报讯 (通讯员 汪意翀) “12月19日起,我们将严格按照此前的文件规定,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的乘车人员的票价,例如7元,他们只需3元便可乘车。”12月17日,开化县三家客运企业负责人作出解释和保证。
原来,12月8日,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了一封来自钱江源老娘舅的请求信,信中提到由于现在乘车购票没有0.5元的票价,我县特殊群体乘车购票时没有享受到50%优待票价,票价为单数时,三家客运企业每次都多收了0.5元,建议及时纠正违反客运票价规定的行为。
收到信后,县市场监管局十分重视,第一时间交办芹阳所,确保此事能迅速妥善解决。芹阳所工作人员马上了解情况,确定情况属实,便及时约谈这三家客运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向三家客运企业解释了《开发改价管〔2018〕18号》具体款项,告知第二条中儿童票和优待票不纳入第一条款项中关于票价四舍五入的计算。
“我们一定迅速整改,落实到位。”经过讨论,三家企业最终给出统一意见,票价尾数以“元”为单位的单数金额(起步价一元不包括在内),实行票价减一元乘以50%来计算,双数仍以票价乘50%计算。
“此次约谈后,我们会加强对辖区客运企业的监管,保证三家企业落实到位,确保乘客权益不受侵犯。”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芹阳所所长鲍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