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柴家涛等同志请 求辞去开化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9月27日开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开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柴家涛、徐革平、揭建洪等三位同志辞去开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柴家涛、徐革平辞去县人大代表后,开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以上职务变动情况报开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