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县开展 《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 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本报讯 (记者 余晓群 徐文杰) 3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根宏一行来我县开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卫新,副县长林刘赞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瑞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南湖公园、占旭刚体育馆,通过实地查看、交流座谈、听取介绍等方式,对体育类企业的运营、大型户外健身设施建设以及公共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和便民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
座谈会上,林刘赞详细汇报了我县贯彻落实《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下步工作打算;市检查组成员、县人大代表、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代表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贯彻落实《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中取得的成效,并指出,开化县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积极探索具有开化特色的全民健身工作方法和路径,不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益,但对照更高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希望紧盯体育场馆建设、经费投入、氛围营造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常态开展管护,引导全民参与,深入落实体育强国战略,不断提升广大市民身体素质。
检查组要求,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全民健身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此项工作在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作为,扎实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加快建设完善高质量的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好、开放好、管理好体育场地设施,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健身服务,同时多组织相关赛事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群众参与度、满意度和获得感;要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深化细化政策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