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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每一位学生家长!市教育局发布教育类APP最新通知

  近日,衢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类APP及短信类家校服务项目的通知,其中明确了教育APP的相关注意事项,一起来了解下吧。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文件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厅〔2022〕105号)要求,为巩固前期平板电脑和教育类APP乱收费治理成果,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衢州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民办学校,下同)教育类APP及短信类家校服务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群众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与要求,强化群众意识,切实减轻非必要的家长负担,强化“办人民满意教育”意识。

  2.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教职工通过教育APP和家校沟通等名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或委托第三方扣除费用,更不得从中谋取利益。

  3.严禁中小学校、教职工及家委会为相关运营企业或个人提供学生及其家庭的任何信息,也不得代理、接受任何商业目的的面向学生及家长的服务项目。

  4.严禁中小学校将办理家校类沟通业务嵌入入学(入园)流程。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责成相关运营商及服务企业为学生、家长退出已购家校沟通服务提供方便,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二、明晰权责边界,优化家校沟通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明确各自的权责。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或家校沟通平台应由教育部门或学校负责建设,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和教师可向学生、家长推荐使用经教育部备案的教育APP,但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且不得与日常学校管理行为、教育教学行为绑定(例如通过收费教育APP开展考勤、完成作业等)。各类应用不得以增值服务、收费链接等方式向家长收费,不得包含植入商业广告、游戏和不良信息。

  7.提倡中小学校和教师充分运用免费即时通讯工具和“之江汇”“家有读书郎”等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应用优化家校沟通工作,协同推进家校共育。

  8.严禁中小学校、教职工利用各类教育APP及短信类家校服务平台取代教师家访、布置作业、发布通知等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须确保未使用家校沟通平台的学生教育教学活动不受影响。

  三、加强监管问责,建立长效机制

  9.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APP和短信类家校服务项目的管理,制定相关监管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清理,建立长效机制。

  10.市教育局将结合开学工作检查进行专项督查,随机抽取学生及家长进行核查,在日常工作中也将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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