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违法垂钓 罚!
本报讯 (通讯员 吴佳蕾) “这里是龙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严禁垂钓,请你立即收掉鱼杆,配合执法工作。”6月7日下午,县综合执法局芹北中队执法队员在龙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巡查时,发现有人在非法垂钓。执法人员立即亮明身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徐某某处罚人民币200元整。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强化水源地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举措,严厉打击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本报讯 (通讯员 吴佳蕾) “这里是龙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严禁垂钓,请你立即收掉鱼杆,配合执法工作。”6月7日下午,县综合执法局芹北中队执法队员在龙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巡查时,发现有人在非法垂钓。执法人员立即亮明身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徐某某处罚人民币200元整。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强化水源地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举措,严厉打击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