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以旧换新最新补贴标准公布
老旧车辆报废更新最高补贴20000元,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15000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手机等3C产品购买补贴每件不超过500元……衢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最新补贴标准出炉,一起来了解。
老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
01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0000元;
●对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000元。
补贴申请人名下报废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申领期间,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乘用车必须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获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02补贴申领方式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浙江省以旧换新小程序“浙里焕新·汽车以旧换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03涉政策衔接期购车、报废旧车的请参考
政策衔接期为2025年1月1日(含)至商务部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发布之日(不含)前。消费者在政策衔接期内购买新车、报废旧车的,纳入本细则补贴范围。
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本细则补贴范围。
上述补贴申请,报废乘用车和新乘用车条件应符合2024年《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有关要求。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01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
●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
●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
消费者名下报废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未达到国家报废更新要求的,参照执行。
补贴申请人名下旧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车转让或报废、新车发票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登记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
补贴申领期间,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02补贴申领方式
补贴申请人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小程序“浙里焕新·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03涉新车交付延期的请参考
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申请人相关旧机动车和新车条件按照2024年《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执行。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每名消费者可享受1次老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和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每辆新车和每辆旧车只可享受一项补贴。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01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
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家电消费补贴
01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空调(含中央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达到2级能效的产品可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享受立购立减补贴,达到1级能效的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对不设能效等级的商品按照销售价的15%予以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空气净化器、电风扇、饮水机、吸尘器(含扫地机、洗地机)、取暖器、电熨烫器、蒸烤箱(含蒸烤炸一体机)、空气湿度调节装置器(烘干机、除湿机、加湿器)、吹风机、咖啡机、垃圾处理器、消毒柜等12类家电,参照执行。
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每人可补贴3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02补贴申请方式
个人消费者须通过“浙里焕新·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实名认证,领取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按照商务部要求,对12类家电产品(空调除外)实施“一人一品一件”管控,已在其他省市领用同类家电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再享受同类补贴。
手机等3C产品购买补贴
01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6000元(含)以下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不超过500元。
消费者享受贴的商品需现场拆封激活,销售单位需采集商品名称、销售金额、SN码、IMEI以及激活照片(需要清晰展示已激活产品的SN码,且应和包装盒上的SN码二者一致)。
02补贴申请方式
个人消费者通过“浙里焕新·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小程序实名认证,领取浙江省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资格。
已在其他省市领用同类产品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再享受同类型补贴。
销售单位在消费者选取商品支付之前,要进行SN码的实时校验。
家居换新补贴
01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床架、床垫、桌椅、按摩椅、沙发、智能门锁、智能坐便器、智能马桶盖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家居产品,按照成交价格的15%享受立购立减补贴,具有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识的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20%。
在衢州市范围内,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在同一项目服务平台上可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
02补贴申请方式
个人消费者通过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单位购买相关产品直接享受补贴。
上述补贴品类、补贴标准和补贴规则如与后续商务部相关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商务部文件为准。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政策有效期与国家文件一致。
据衢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