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首日 我县查扣烟花爆竹50余件
本报讯 (通讯员 朱德贵) 12月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林山乡政府开展烟花爆竹“双禁”集中清查行动,对各类零售经营店进行检查,在林山乡两家店仓库内查扣烟花爆竹50余件。
行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检查+回收”的形式,一方面,对辖区内所有商户进行全方位清查,对发现仍有烟花爆竹库存的商店依法查处,并逐户告知相关政策法规,坚决杜绝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另一方面,在各乡镇设立烟花爆竹回收点,回收后统一集中保管和销毁,并对所有商户逐户告知烟花爆竹“双禁”政策,排查烟花爆竹库存情况,加大回收力度。
2022年12月1日起,《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正式实施。开化县行政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
注意事项:
1.禁止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燃放和非法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2.凡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范围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10、0570-602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