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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开化县 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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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夯实开化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础,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强落实项目建设,开化农业农村局制定发布《2023年度开化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指南》,本指南涵盖了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未来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等33个项目类型。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项目征集工作。

  一、申报对象

  县域内包括符合条件的农(渔)民、农创客(新农人)、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储备项目应符合我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中央、省、县农业农村扶持政策导向和范围。

  2.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投资估算准确,自筹资金落实,建设起止时间和绩效目标明确;示范带动性强和可持续发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建设地点不符合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两非”要求的;项目涉及设施农业用地未完成审批的;

  (2)建设内容(含自筹资金部分)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或已列入财政普惠制政策补助范围的;

  (3)主体承担的项目尚在实施期内未验收的或逾期未完成计划任务的(不可抗因素除外);

  (4)近年来项目主体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形的。

  三、申报程序

  四、有关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第一次2022年10月30日;第二次2023年3月15日;第三次2023年6月15日。

  五、申报材料

  1.《开化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开化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简表》(附件3)、《主体基本情况表》(附件4、选择对应填写)

  备注:《指南》中注明报送材料及格式要求的按规定报送。2022年已申报储备项目并通过专家组踏勘评审、未被批准立项实施的,仅报送《开化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简表》(附件3)即可。

  2.相关附件(土地来源及性质证明、前置审批件、现状照片等)。

  3.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主管业务科室(中心、站),详见附件1。

  来源:开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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