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一男子违反禁火令引发火情被拘
本报讯 (记者 朱恬静 刘祺然 童亚文) 秋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违规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山火,不仅要赔偿,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刚刚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的林山乡菖蒲村村民郑某某就深感后悔。
前段时间,开化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对于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林山乡菖蒲村,禁火令已经全部发到位,流动巡逻人员时时宣传森林防火,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但因为还有一小部分村民没有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酿成大错。
10月2日上午,菖蒲村村民郑某某在自家菜园地干农活,因为想重新利用原先抛荒的田地,他焚烧了野莓刺和杂草。当天中午,野莓刺复燃,引燃田边茅草,火势蔓延到山场,引发森林火情。在各方努力下,山火最终被扑灭。因为涉嫌失火罪,嫌疑人郑某某现羁押在县公安局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很后悔,我平时防火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抱着侥幸心理,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郑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
县公安局提醒民众,进山入林游玩和农耕劳作,要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公安机关对违法者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防火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