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路段12月起 停车秩序纳入管理
本报讯 (记者 郑宏亮 通讯员 郑云) 11月28日上午,县综合执法局特勤中队对城区沿街部分车辆发放了关于南湖路路段规范停车秩序的通知书。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相关规定,从12月1日起,县综合执法局将对该区域不按规定停放(停车泊位外)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
为了让更多市民知晓,队员们多措并举进行“停车讲规范”宣传。除了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提醒各位车主注意停车秩序外,中队还向沿街店铺商家发放温馨提示单,营造文明停车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