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这位9岁小女孩 有42位“爸爸妈妈”
在2020年5月初的每个清晨,年仅9岁的李小花(化名)总会出现在人来人往的超市门口,穿着脏兮兮的衣裳和一双破旧的拖鞋,独自坐在那里。在人流中,偶有几人会上前关心询问,但李小花却只会露出迷糊的微笑回应着。
2011年出生的李小花,先天二级智力、听力残疾,她的生母在她刚满周岁不久便离家出走,她只能与父亲相依为命。2017年,李小花的父亲再婚,她算是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但这幸福却十分短暂。
2020年2月,李小花父亲因刑事犯罪被拘,她的继母决定与父亲离婚,李小花的家庭再次支离破碎。
“由于我们提前介入了李小花父亲的刑事案件,了解到了李小花家庭的大致情况,所以在批捕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李小花可能会面临无人抚养的问题。”据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回忆,李小花父亲在被捕时提出了自己女儿的抚养问题,在办案人员的帮助下,李小花便由其姑姑代为照顾。
然而李小花的姑姑、姑父都是靠打零工维生,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李小花也一直未能去学校读书,加之姑姑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要抚养,所以每当姑姑去干活的时候,只能把李小花放在超市门口,过往的好心人误以为是遭遗弃的小孩,多次报警。
“李小花缺乏自理能力,如果经常一个人流落在外,十分危险。”办案人员相告,李小花的困境一直悬在承办检察官的心里,为了帮助李小花寻找到合适的监护人,县人民检察院多次走访李小花亲属,并推动法院、民政、团委、妇联、当地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对如何破解小花的监护困境等问题开展协商研讨。
随着工作不断推动,县人民法院、县妇联、县民政局、共青团、当地政府、民警均携手加入了“寻亲大军”,在温州、淳安、杭州等地的“寻亲路”上不停奔走。
由各部门组成的“寻亲人”通过调阅李小花父母的离婚判决书和追索抚养费的执行裁定书后,得知李小花生母离婚时并未出庭,也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多年以来杳无音信;李小花的爷爷已去世,奶奶改嫁,家庭条件艰苦,无抚养能力;外公外婆年事已高,且并不富裕,既不具备抚养条件,也不愿抚养李小花。
7月10日,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当地村委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尽快启动临时监护程序,为李小花指定监护人。
7月21日,好消息传来,经过各方协商与共同努力,最终确定将李小花寄养在衢州市儿童福利院,由县民政局对其进行临时监护,并由“市律师妈妈关爱团”无偿代理,以县民政局名义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县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待李小花父亲出狱后将其接回重新监护。县民政局还将李小花从“低边”儿童转为“低保”儿童,并紧急补助了2000元。
8月11日,李小花在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和姑父的陪同下,住进了市儿童福利院,在这里,她将接受一对一的照顾与智力辅导。
8月28日,县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依法以特别程序审理本案,并当庭作出了判决,支持开化县民政局的申请,撤销其父亲李某(化名)的监护权,指定开化县民政局为李小花的监护人。
至此,开化县民政局42名工作人员成了李小花的“爸爸妈妈”。
“从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和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出发,指定申请人开化县民政局为小花的监护人,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医疗保障等权利,更有利于小花的身心健康。”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姚斐杰相告。
开庭当天,在市儿童福利院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李小花录下了一段“爸爸加油!”的视频,委托法官将这份特殊的礼物转交给她的爸爸。
“爸爸对不起你,爸爸做错事了!爸爸出来接你回家!”在县看守所,李小花的父亲看到了女儿目前的生活状况,当听到那句口齿不清的“爸爸加油!”时,他早已流出悔恨的泪水……
记者 余立成 汪建能
通讯员 揭晓芳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