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两乡镇获评 “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本报讯 (记者 刘祺然 通讯员 毛丞) 日前,记者从县文广旅体局了解到,省文化和旅游厅已于日前公布了“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我县苏庄镇(苏庄香火草龙)、马金镇(马金灯日)名列其中,成功获评“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马金镇地处钱塘江源头,丰富的历史文化,为马金镇传承下十分丰富的民间艺术文化。其中“灯日”就是多彩缤纷的民间艺术中的一朵光彩艳丽的奇葩。自唐代起,马金一带就有灯日习俗,即自大年三十始至正月二十二日,每个村确定一天为本村的灯日。灯日这天,所有亲戚朋友都来贺年观灯,各家盛设酒席殷勤款待。火树银花不夜天,灯日观灯喜洋洋。马金灯会众彩纷云。沉淀着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底蕴。凡有三五十户以上的村庄都要迎龙灯。每户出迎一至二板灯,龙灯的“灯”和人丁的“丁”是谐音,所以添“丁”皆人人欢喜。大村庄灯日那天,清晨就阵阵敲锣打鼓声音,这叫“开路灯”。吃了中饭,便出迎板龙灯,这叫“迎白灯”。入夜,龙灯出迎,村民尽情欢庆,灯的类形千恣百样有扛灯、狮象灯、花灯、宫灯、还有高跷竹马、笑头和尚、跳魁星等舞蹈和戏曲演出等,内容丰富多彩。
苏庄镇是浙赣两省三县交界之地。该镇的民间艺术形式为香火草龙,用稻草扎成龙身,插上密匝匝的香火,舞龙时点燃全部香支,草龙变成火龙,在月光朦胧的夜色里,烟雾缭绕,香气飘逸,香火草龙在刚收割过的田野里,腾云驾雾,狂奔飞舞,极为壮观,堪称一绝。在唐宋时,开化就有舞香火草龙习俗,已有1100年历史,元末明初达到鼎盛。朱元璋曾为开化草龙题诗,朱元璋当上皇帝后,当地人认为龙是帝王化身,应有銮驾相伴,便扎制了“宝扇”“桂花树”“人物像”“吉字匾”,还有“蝴蝶”“飞鸟”“天鹅”“鱼、虾、蚌、鳖”等水族动物与草龙伴舞,增添了苏庄草龙的特色,这一表演形式一直传承至今。
龙舞程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蟠龙昂首”“龙身入肚”“懒龙洗炼”“九曲弯身”等。銮驾舞有“竹枝挂彩” “水族扬波”“蝴蝶穿花”“仙鹤贺寿”“双鸟欢歌”等多种表演形式。舞龙前还举行“祭神龙”,摆猪头香案,焚香燃烛、诵祭祠、放炮奏乐,仪式隆重;龙舞结束,要将草龙送入河流,意为龙归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