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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食堂”专项督查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 (通讯员 徐三伟 赵远风) “学生们每天吃的菜都有留样吗?”“配送之前有检测吗?”……近日,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市场监管局“阳光食堂”专项督查组,前往我县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检查企业经营许可,询问食材来源、留样、检测等情况。

  聚焦县纪委县监委“8+X”工作体系,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师生饮食安全问题,开展“阳光食堂”专项督查,注重发挥校监会日常监督作用,紧盯食材供应商源头监管,督促校长(园长)主体责任落实,强调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通过查制度、看现场、访师生等方式,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日常操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落到实处,打造师生舒心、家长安心、社会放心的“阳光食堂”。

  “校监会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触角,对学校食品安全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督查组在翻阅开化第一初级中学校监会对食堂操作安全规范、消毒、留样和废弃物处置等工作检查台账时说,监督就是保护,严管就是厚爱,校监会在监督中要切实有胆、有方、有效、有恒,确保“食安开化”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落地开花。

  据悉,当天“阳光食堂”专项督查组共实地走访4个学校、2家食材供应商,发现问题9个,现场交办问题3个,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现场培训48人次。

  “我们不仅要把好源头质量关、重视过程监督关,更要严肃问题整改关。”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铺开“阳光食堂”专项督查工作,使之常态化、持续化开展,确保全县师生饮食安全得到长效保障。同时,严抓紧抓问题整改,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对于不担当、慢作为、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及时发声亮剑,适时通报曝光。


今日开化 综合新闻 00004 “阳光食堂”专项督查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2019-04-13 2 2019年04月13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