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切实规范校外培训市场
县教育局提醒家长:选准培训机构 积极参与监督治理
本报讯(记者 王燕珍 通讯员 陈根祥 汪建文) 近日,县教育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专项检查和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情况,公布了第三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包含开化县艺来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十家校外培训机构。
据悉,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自去年5月开始,我县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坚决整治无证无照办学,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根据国家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省市教育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在全县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摸排和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整治和规范,截至目前,我县登记在册的共有校外培训机构59所(原有62所,取缔关停不符合办学条件的18所,2019年新增登记15所),其中证照齐全的文化类7所、在民政和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文化类52所。针对排查及整治规范结果,县教育局及时在开化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取得了初步的治理成果,基本消除违规违法办学的情况,取得了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校外培训机构五花八门,打着为孩子好的旗帜,一到开学各种机构的宣传纸条便在学校周围附近乱飞,随处可见。而家长似乎也特别上心,本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原则,纷纷跟风报名,当周围很多孩子“抢跑”,其他家长也无法淡定,只能“跟跑”。那么如何理性地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呢?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家长:应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仔细查看办学资质;远离非法培训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自觉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积极参与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