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车辆违章至少 须携带两种证件
本报讯 (特约记者 余晓群) 5月2日,记者从县车管所获悉,从5月1日起,凡到窗口处理违章的驾驶人,除需携带行驶证外,还需携带驾驶证或身份证其中的一种,两证齐全才能办理。
据了解,现在处理违章,需要本人到场,并进行扫描行驶证及驾驶证上的条形码,或将二代身份证放置在身份读卡器上,信息核对之后,系统就会自动弹出驾驶人信息。“这样进一步减少驾驶员借用他人驾驶证顶替扣分行为,加强了对‘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县车管所所长范雅珍相告,以此来规范违章处理行为,避免出现代处理、扣分等情况。“如若证件信息不清晰或证件缺失的话,一定要尽快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