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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里卖假烟 难逃法律责任

  本报讯(通讯员 开检)2016年8月份,微信名为“对你的依赖”主动加开化县的谭先生为朋友,并向谭先生推销香烟,谭先生就向“对你的依赖”购买了一条软壳阳光利群,价格是220元。对此人们不禁产生怀疑,为什么市场价每条350元软壳阳光利群香烟,微信朋友圈每条只卖220元?

  2017年11月,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某、钟某、冯某某、张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其中“对你的依赖”便是犯罪嫌疑人之一冯某某。

  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被告人之一李某某于2016年7月看到老乡在做假烟生意,就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天州广场附近,找到贩卖假烟的“刘总”,通过微信方式再转卖假烟,以此赚钱利润。李某某从“刘总”处购买假冒阳光利群、中华、芙蓉王香烟价格一般为每条80—100元,之后以每条120元—150元的价格卖给下家广西的钟某等人,从中赚取差价。

  被告人之二钟某在朋友圈里发布大量名烟虚假广告进行销售。钟某从上家被告人李某某处购买假冒的中华、芙蓉王香烟之后,一般以每条140元—180元的价格卖给浙江开化的冯某某等下家。

  被告人之三冯某某从广西的被告人钟某等上家购买假烟进行销售,其主要是通过微信名“对你的依赖”在朋友圈里发布名烟广告进行销售。其中开化县苏庄镇开代销店的张某某到她这里购买了5万余元假烟,价格是红利群每条150—180元、黑利群150—200元、中华240—260元。冯某某共销售假烟7.6余万元,从中赚取差价1.7万元。

  被告人之四张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到被告人钟某、冯某某购买各种假烟,之后以当面交易的方式在开化县苏庄镇及江西省婺源县等地进行销售,并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收取烟款,从中赚取差价。

  2017年8月,公安机关以李某某、钟某、冯某某、张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述四被告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14条之规定,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今日开化 综合新闻 00002 微信朋友圈里卖假烟 难逃法律责任 2017-12-09 2 2017年12月0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