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人才新政“黄金十条”
—开化人才新政的卫生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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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县制定出台《关于完善体制机制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称之为开化的“人才新政”。我们通过比较以往政策以及县外政策,梳理出适合卫生计生人才发展的十大“黄金点”。
刚柔并举的引才机制、大力引进专家型人才
一、人才津贴
二、购房补贴及安家补助
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名(中)医等同层次奖项获得者,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
市级名(中)医等同层次奖项获得者,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
三、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渠道。
紧缺人才——首聘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
编制范围内,县级医院引进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享受副高级职称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不受年限限制。
健全务实有效的培养机制
四、培养名医
每年评选县级名院长名(中)医——不超过20名,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
建立名医工作室制度,三年内经考核合格,给予补助1万元/人。
五、人才储备机制
深入实施“青蓝”工程,评选30名副高级职称人员为提升培养对象,每年组织一次赴国内外高校学习培训。
六、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资助
对在读急需紧缺类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有意愿到开化工作并签订服务5年以上协议且品学兼优的,给予其在校期间一定的学习生活费资助。具体标准如下:
注:对已经在读的签订协议后逐年支付,入学前签订协议的在入学后逐年支付。
充满活力的用留机制
七、创设“留才储备金”
新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线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十年内可获留才储备金,每人每年0.5万元。
人才储备金每五年提取一次,第一次提取账户额度的30%,第二次全额提取。
注:期间,若调离开化或未在一线从事专业工作的,取消其留才储备金享受资格,其积累的留才储备金不得提取。
八、鼓励人才落户开化
对引进的(非开化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高层次人才与开化人登记结婚的,奖励1万元;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男女双方(非开化籍)在开化结婚并安家落户、创新创业的,奖励3万元。
优化诚意高效的服务机制
九、人才安居工程
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调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建设一批“拎包入住”式标准的人才公寓,面向人才出租,给予租金优惠。
建立租房补贴制度,对引进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及以上不同层次的人员,5年内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
十、优先安排人才子女入学入托。
引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生学历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根据其要求安排本地公立学校就读,享受学区生同等待遇。
引进紧缺急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按就近原则到指定学校入学,享受学区生同等待遇。
建立人才健康档案和体检、疗养制度,对特别优秀的人才给予二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