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祺然 通讯员 姜黎霞) 5月27日,记者从县爱卫办获悉,衢州市爱卫会已于日前下发命名文件,我县人民检察院、芹阳办事处城西居委会、苏庄镇中心小学等15家单位为被命名为“2017 年度衢州市无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