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管处为一患病 保障户上门服务
本报讯(通讯员 余华中 徐程翔)“谢谢!真是麻烦你们了。”3月21日上午,县房管处工作人员带着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来到原开化县煤矿职工矽肺疗养院,与正在吸氧的住房保障对象余发春签订公租房租赁续租合同。
余发春今年69岁,2011年纳入住房保障对象,现住横坑公租房小区。今年3月21日是他第二轮公租房续租时间,县房管处工作人员在电话通知他前来办理续租合同时,得知他患有Ⅱ期矽肺病,正在煤矿职工矽肺疗养院接受治疗,没有能力亲自前来办理续签手续,于是立即组织有关工作人员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