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查处一起非法砍伐公路行道树案
本报讯 (通讯员 徐曙光) 1月7日上午,县路政大队张湾中队接到报警,桃下线16 k+100地段一棵行道树(水杉)被人锯断,于是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勘查,这棵行道树是2014年补植的,高约5米,胸径约10厘米。作案人故意用锯子砍伐后丢弃在现场,致使公路路产造成损失。当事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路法》相关规定,路政部门对其予以300元经济处罚。据悉,为杜绝和有效遏制上述情况的再度发生,县路政部门将加大对公路沿线群众有关路产路权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路产路权,增强村民的爱路护路意识。